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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公布全省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理结果。及时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2010年省政府令第1号,以下简称1号令)的内容,并设定检索功能,方便了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查询。4月1日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通过省内外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全省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理及改革情况,宣传黑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切实做好涉及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结合省人大组织开展的全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指导和督促省直各部门对1号令中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意见报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26号),经过对省直部门上报的145部政府规章的认真复核,确定取消20部、修改67部、保留58部,清理结果已于12月28日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次清理情况的总结已及时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报告。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切实抓好1号令的贯彻落实。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对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1号令以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1号令保留事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将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纳入全省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目录,统一对外公布,实施动态管理。对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督促实施机关按时提出衔接意见和落实措施;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并指导对口承接机关做好接收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及年检环节,部署有关实施部门提出转变管理方式的措施;对调整合并的事项提出要求。督促指导各实施部门在省政府1号令各项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具体实施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性质、特点,依法进一步减少办理条件、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调整公示内容;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提出了要求。围绕省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省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对省内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学习考察,形成《关于建立省级服务中心的调研报告》,并结合调研情况和全省实际,起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认真开展行政审批(许可)实施情况检查,进一步优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工作,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省法制办会同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全省各地市(县)和省直部门贯彻落实1号令情况的集中检查和调研,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净化发展环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地市和部门反馈。切实做好《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的衔接工作,认真调整1号令有关项目和内容。起草《关于调整省政府1号令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建议》。认真办理省直有关部门申请调整l号令的事项,提出合理的办理意见。积极开展中直部门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直部门行政审批(许可)行为。l号令发布实施后,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召开中直部门行政审批清理工作会议,对中直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中直部门上报的269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清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起草题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的文章,拟以省长名义在《黑龙江日报》上发表。 (王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