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
深入推进“阳光执行”,扩大执行公开内容,畅通执行公开渠道,推行执行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方式公开、执行结案方式公开、执行接待日等举措,提高执行信息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执行公信力。把执行工作作为法院“一把手”工程来抓,研究执行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执行工作的重大问题,把执行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研究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面加强全省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抓好执行干警的政治思想、司法能力、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廉政意识,增强干警攻坚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文明执行的能力。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执行队伍与执行行为规范化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法院主办解决执行难的新格局。加强与各联动主体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强大的声势和威慑力,积极推动执行威慑机制有效运行。加大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准确、有效地录入案件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证执行救助资金完全落实到位,继续加大执行救助力度,让更多特困群体的当事人得到救助。组织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和委托执行案件清理专项活动,对52 915件无财产执行积案进行认真调查,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4 373件,已执结4 372件,同时1 152件委托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哈尔滨中院、富裕县法院等4个集体及4名个人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80个集体、80名个人被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全省53.6%的法院达到最高法院要求的创建标准。全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7 545件,执行结案50 014件(含旧存),执行标的额114.9亿元,执结率96.3%,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 (王革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