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预防
全年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力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规范、创新、深入、实效,为增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开展预防调查354次,提出报告299份,通过预防调查发现和提供案件线索209件,侦查部门立案132件。共对查办的176件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致罪因素、犯罪特点进行分析,提出防范类似案件发生的对策,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176份检察建议,被采纳168份。共制发检察建议214份,进行回访208次,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36项。共针对易发、多发犯罪部门开展预防咨询196次,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1次,帮助落实预防措施58项。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法制、预防知识培训宣讲173次,接受教育人员达15 622人;举办预防专题知识竞赛、展览等宣传活动31次;组织相关人员到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共56次7 316人;接受法律、预防咨询421人次。(1)深化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对32 805名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占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总数的95%以上;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3 875人次,开展专题调研344次,提出检察建议252份,均被有关部门采纳;发现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70件,立案191件。(2)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工作。各地按照省院的要求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中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对239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和在当地关系民生公路建设重大工程的重点项目开展预防。全年共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43件,立案16件26人,制发检察建议42件。哈尔滨市院对全市50余项、总投资超过400亿元的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促进完善内控机制50余项,避免经济损失近日万元。齐齐哈尔市院对全市各县区56个重点工程进行汇总。佳木斯市预防部门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重大建设资金的投放上加强监督的同时,还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中跟踪监督、同步预防。鸡西市院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建鸡高速公路、鹤大高速公路、大唐二热电的建设等进行重点预防,共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22件31人。伊春市院对全市总投资6亿余元、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与该市监察局共同参与招、投标活动10余次。黑河市院预防部门会同侦查部门,调取该市2008—2010年的建筑领域相关信息,召开由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纪检委和行政执法部门等18个单位参加的“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联系会议”,下发会议纪要。(3)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工作。伊春市院抽调业务骨干,第一时间介入“8. 16”爆炸事故调查工作,开展同步预防。黑河市院预防部门在侦查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2010年查办的13起案件开展同步预防工作,与侦查部门共同研究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环节、作案手段、犯罪特点和规律,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件,形成调查报告呈报市委政法委、市人大,与侦查部门联合在发案单位开展讲座、法律咨询;哈尔滨市院制定《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侦防一体化”协作机制工作规则(试行)》。齐齐哈尔市院加强与侦查部门配合,对4起工程建设领域案件进行案后预防,制定下发《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预防部门与控申、侦查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动机制》,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鸡西市院制定《鸡西市检察机关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的意见》。黑河市院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库,在预防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中有24件侦查部门立案。林区分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自侦部门协作配合做好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预防部门案件线索处置工作制度》、《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与自侦部门配合,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农垦分院以建三江院为试点探索侦防一体化机制,经过2008—2010年实践,形成了具有垦区检察机关特点的侦防一体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 (刘长征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