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
2010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督察”的工作理念,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警务监督机制,努力夯实督察工作基础,为实现公安工作年度目标和重大警务任务的部署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全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受理案件1 247起,查结1 044起,查实456起,查否588起。围绕公安机关承要警务部署,及时开展现场督察。围绕学校幼儿园周边治理、“冬季攻防会战”、上海“世博会”安保、广州“亚运会”安保、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现场督导检查力度,深入基层,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活动,针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现场督察,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推进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对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在专项治理期间,公安机关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走上街头宣传、散发宣传单、发送短信以及在办公场所和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共动用警力23 870人次,路查机动车辆18 870余辆,发现各类问题3 120余个,下发督察法律文书2 520余份,暂扣违规车辆1 130余台、证件1 680余本,督促限期转出警车780余台,注销去向不明警车1 200余台,有效地遏制了警车违法行为以及重大交通涉警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开展警用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由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警用品专项治理工作,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贩卖警用器材、标志、服装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环境。 (韩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