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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建设

省总队制定下发全省交警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建立重点执法岗位执法制度,规范责任单位、权力运行、自由裁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日常执勤执法监督、案卷评析、执法责任及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两次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了执法监督。60%的省辖市和50%的县(市)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机制的框架基本形成。 (苏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