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
2010年,全省积极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了火灾防控水平。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总体目标,力求一年内全面打牢基础,两年内基本完成任务,三年内全面取得实效。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黑龙江省19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工作标准》、《构筑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工作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形成了“对照标准找差距、对照标准抓落实、对照标准搞检查、对照标准施奖惩”的工作格局。全省共培育社会单位、政府部门、农村社区、公安机关消防工作典型1 668个,并分别在哈尔滨、绥化、佳木斯市召开全省构筑“防火墙”工程动员部署现场会、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现场会、提高公安机关“四个水平”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在公安部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现场会上,绥化市望奎县卫星镇政府作为全国唯一的农村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对黑龙江省构筑“防火墙”工程给予5次批示肯定。全年全省共发生火灾2 941起,死亡19人,受伤12人,直接财产损失5 3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除火灾起数上升5%、受伤人数上升33.3%外,火灾死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20.8%、18.8%,其中火灾死亡人数创48年最低,连续七年保持全省火灾形势的稳定。 (杨 云 阚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