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化解
全年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在利益诉求日趋多元、纷争化解难度增大的新形势下,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成效明显。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4.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2%。人民调解共调解诉前、诉中案件8 300余起,诉调衔接覆盖面达到96%。全省人民调解与治安衔接工作全面启动实施,省司法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选择黑河市作为试点,成功调处医患矛盾纠纷13起。稳步实施劳动人事仲裁纠纷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依托哈尔滨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有效地减少了劳动人事纠纷的上访率。尝试开展人民调解与交通事故纠纷衔接工作,省司法厅与省公安厅联合转发《关于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工作的通知》。至年末,全省1 134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调访办公室,7 863个行政村依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调访室,全省县乡信访量连续4年较大幅度下降,以实效凸显了人民调解在构建黑龙江省“大调解”体系中的源头预防和基础性支撑作用。龙江卫视《说和》节目以人民调解为重要素材,全年成功播录88期,社会影响广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了律师参与信访以及公证、司法鉴定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省、市、县三级信访工作律师服务团,深化律师接访形式。全省律师共办理各类调解业务5 804件,参与信访值班2 394天/人次,提供法律援助l 068件,有效发挥了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参谋、宣传、服务、疏导的作用。 (牟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