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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体制改革工作

继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体制改革完成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下半年起,通过多方不懈努力,实现了市县监管机构全部独立设置,为更好地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顺利开展各项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10年末,全省13个市(地)均实现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哈尔滨、牡丹江、大庆、绥化、鸡西、黑河、鹤岗、双鸭山等8个市和穆棱、肇州、绥滨、萝北等4个县(市)局的“三定方案”已经批准,其他市县局正在协调和审批过程中。“地方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已经通过体制改革,得到初步确立。 (岳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