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共同监管责任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进以构建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有效参与的国土资源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三个体系”为主要载体的体系建设。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与省政府签订《落实15号令、构建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框架协议》,省政府与市地政府及农垦、森工总局签订《黑龙江省土地执法监管责任书》,同时市地与县、区政府也逐级签订执法监管责任状,明确了相关监管责任。各市、县在“三个体系”建设经过试点推进和全面铺开两个阶段后,继续完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的土地监管工作责任和国土部门与公安、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合力。 (杨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