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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项目管理

(1)集中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向高标准农田聚焦。全年使用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额达到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土地治理项目资金8.2万元、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1.47亿元、部门项目资金1.23亿元。充分利用世界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全省使用世界银行贷款3 796万元,实施项目31个;共落实开发银行贷款项目18个,贷款总额2.94亿元,其中软贷款2.34亿元、硬贷款0.6亿元。一些市、县以高出规定比例安排配套资金,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2)规范管理。切实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审批流程,采取网上初审等方式,加大科学选项力度,筛选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的项目予以扶持。切实加强项目评审工作,组织省内知名专家,在项目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严格评审和把关。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行综合性开发机制,探索企农联合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新机制,推行农机购置补贴机制。切实严格资金和项目管理,促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审计组开展专项审计。(3)舆论宣传。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农民日报》、《中国农业综合开发》等发表文章、信息30余篇;在省级报刊、机关内部刊物、简报等发稿100余篇。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办被国家农发办评为“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尹慧峰 张 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