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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改

2010年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全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试点攻坚之年,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全省明晰产权119.67万公顷,占集体林总面积99.09%;发放林权证面积88.67万公顷。在改革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县(市),拜泉、克东、汤原3个县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