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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大事记

1月29日,省政府法制办召集有关部门召开立法启动会议,《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开始立法。2月2日,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共有240余人参加会议。2月26日,省政府第1号令公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林业厅报送的85项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保留36项。2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听取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汇报。省林业厅厅长韩连生汇报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情况。3月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吕维峰代表省政府在会上发言,副总指挥李树铭代表黑龙江省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领奖。4月3—8日,省林业厅党组书记蔡炳华、副主任张凤仙陪同副省长吕维峰到齐齐哈尔市、黑河市等检查村屯绿化及森林防火工作。4月6—7日,省长栗战书率工作组深入绥化市的庆安县和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检查森林防火工作。4月6—8日,副省长吕维峰等领导到黑河市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并听取黑河市“森林防火两个机制、五个系统”建设情况的汇报。4月13日,省林业厅党组书记蔡炳华列席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作供职发言。4月15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蔡炳华任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5月12日,省林业厅、省档案局联合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5月21日,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检查验收办法》。5月24—31日,亚洲银行检查组到黑龙江省检查“三江平原湿地保护项目”。5月28日,黑龙江省林业厅浆果科研生产基地揭牌仪式在尚志市举行。6月11—12日,厅长蔡炳华到中俄林业科技合作成果繁育基地、黑河市胜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孙吴县省长乐山大果沙棘开发有限公司等地进行考察调研。6月24—26日,厅长蔡炳华等领导到江西省,就林权制度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考察学习。6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阿里河林业局森林火殃及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呼源林场,引发“6?26”森林火灾,副厅长李树铭当日赶赴大兴安岭火场,指挥扑救森林大火;27日,厅长蔡炳华率领工作组连夜赶赴大兴安岭指挥扑救呼中林业局森林大火。6月30日,省森防指启动黑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相应工作状态。7月1日至8月15日,国家林业局核查组对黑龙江省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进行重点核查。对黑龙江省12个地市2002年度退耕地还生态林面积、2005年度退耕地还经济林面积、2008年度和2009年度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未保存面积进行重点核查验收。8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8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组织召开关于大小兴安岭经济转型项目安排交流会。会议通报8月17日国务院原则通过《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9月1—5日,全省林业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审定会在哈尔滨市召开。会议评审全省56个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单位县的《国有林场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和《2011—2020年森林抚育补贴县级实施方案》。9月14日,首届“中国?七星河湿地观鸟节”在宝清县举行。10月5—6日,代省长王宪魁到牡丹江市、森工亚布力林业局、绥阳林业局调研。10月15日,《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10月29日,黑龙江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被评为“2010年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林木种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1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12月14日,黑龙江省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省长吕维峰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金济滨和省林业厅厅长蔡炳华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林业厅承担。12月17日,《黑龙江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12月20日,黑龙江省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12月21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表彰全省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林业厅荣获得全省推进“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贡献奖荣誉称号。12月21—26日,省林业厅组织制定和修订的《杨树农田防护林营造技术规程》、《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市县林区主要林分类型形高表》、《防风种子质量分级及检验技术规程》、《龙胆种子质量分级及检验技术规程》、《森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和《林木良种基地技术档案》等7项林业地方标准通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审定。12月28日,黑龙江省林业产业协会成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立国当选省首届林业产业协会会长。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