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
2010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着“严标准、重细节、依程序、求闭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坚持执法“高、严、狠、准”,进一步量化监察内容和考核标准,积极推进监察执法实现“工作系统化、程序规范化、内容标准化、方法科学化、手段数字化”。注重全局监察执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和衔接,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分清主次,上下对接,有分有合,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省煤监局适当、精干、有侧重地组织全局性的监察,其他类的“三项监察”任务主要由分局(站)承担。继续规范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健全和落实相应的制度和规范性措施,定期进行执法分析,评估执法效果。在实际工作中,监察执法人员注重全面提高监察质量,增强执法效能,坚持思维更新,解决监察执法的理念问题,树立“重点是发现问题、关键是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的思想作风;努力拓展监察思路,力争工作创新,改进监察的方式、方法,提高监察执法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把对国有重点煤矿的监察、对高瓦斯矿井、瓦斯突出矿井、有动力现象矿井、水害、火灾严重矿井、隐患严重矿井的监察作为监察执法的重中之重;继续加强对龙煤集团、沈煤集团盛隆公司、中煤集团龙化集团公司在黑龙江行政管辖区域内国有重点煤矿的监察,继续按照“点、线、面”结合的监察工作格局,落实省煤监局和分局的监察执法责任。改进监察方式,将一般性监察与细化监察相结合,将面上的全面监察与基础监察和要害部位监察相结合,将监察执法与同时协助政府和煤矿企业对煤矿重大隐患的会诊、排查和治理相结合,突出监察大系统、大环节和大的基础设施,采取计划监察、分类监察、解剖式监察等方法和分组监察、集中处罚、会议通报等形式,通过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等方式,集中精干力量,抓住最佳时机、查处最差煤矿、实施最重处罚,有效地解决一些煤矿“老监察、老隐患、老不改、老出事”的问题,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形成国家监察强大的震慑力。 (曲毓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