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减排
全省共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 070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5.15万吨。新建脱硫项目71个,累计削减二氧化硫11.65万吨。淘汰电力、炼铁、炼钢、水泥、焦炭和造纸落后生产能力分别为174.9万千瓦、13万吨、66万吨、669万吨、322万吨和58.7万吨。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4.44万吨,比2005年削减5.93万吨,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14.23%。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49.01万吨,比2005年削减1.79万吨,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78.4%。科技对污染减排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投资约4.3亿元的11个水专项课题完成阶段性任务,煤化工废水多级生化组合处理技术,解决了大型煤化工多元酚污染问题。推广宁安、海林小城镇污水处理和望奎、友谊利用土地处理甜菜废水资源化示范工程。83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颁布实施《糠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部地方标准。13个地市和农垦总局建成在线监控中心,261台(套)在线监控设备投入运营,241个国控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全面展开。省财政厅安排重点减排项目“以奖代补”资金6 950万元。省物价部门批准15家电厂的40台、总装机容量731.7万千瓦机组执行脱硫加价。完成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指导价格测算,哈尔滨市试点已开展交易。组织完成全省2009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 (牟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