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税费改革
2009年1月1日,黑龙江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费”,5月1日取消了全部169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收费。2010年,税费改革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受到社会的广泛拥护,也为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自税费改革启动以来,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扩宽人员安置渠道;落实经费保障措施,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加强协调指导,推进人员安置工作落实等有效措施,税费改革人员安置等工作平稳有序实施,改革所涉及人员已全部转岗或明确了安置渠道,提前完成国家提出的3年内妥善安置人员的目标,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林 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