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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管

2010年,省财政厅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效果更加明显,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市县财力补助458.5亿元,比“十五”末期增加245.7亿元,使市县财政供养人口人均财力达到7.5万元,是“十五”末期的1.5倍。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将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其他预算外收费全部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8个省直部门的12个收费项目纳入收支脱钩试点范围,加强省直财务部门预算管理基础工作,省直财务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会计核算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县部门预算改革深入推进,全省96.6%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将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12.6亿元提前告知市县,提高了市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推进参与式预算改革,市县共编制参与式预算项目382个,资金总额4.7亿元。加强国库和非税收入管理。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省2 661家省级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10.6万张,28个市县启动改革试点;省、市、县财政全面完成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省直单位实现全覆盖,130个市、县区全部启动改革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实行“十公开”和“五监督”;扩大民生项目政府采购范围,将列入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3 926种药物和9 950种非基本药物纳入政府采购。全省政府采购额实现145.3亿元,节约资金16.7亿元,平均节支率达10.3%。财政投资评审机制不断完善,评审范围继续扩大,全省共完成评审项目5 005项,评审资金369.3亿元,审减资金69.3亿元,审减率达18.8%。加强政府性债务及地方金融管理。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健全完善全省债务信息管理和监测体系,加强政府主权外债预警监测,逐步构建良性债务偿还机制;完成22个政府主权外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升了政府主权外债项目管理水平。制定全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形成了金融企业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框架。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完善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小金库”1 010个,涉及金额2.3亿元;开展对部分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收支、会计信息和执业质量检查,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2.3亿元。选择8个省直部门开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完成95个省旅游发展金项目、省直监狱、4个资源枯竭城市和19个边境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为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积累了经验。加强财政法制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开展财政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范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验收工作。 (王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