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10年,全省地税系统共有13个市(地)局、175个县(市、区)局、688个县(市、区)属分局(所)。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1万人。地税部门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烟叶税等12个税种,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5费,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交通建设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共管理纳税户55.9万户,其中企业户13.9万户、个体户42万户。 (魏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