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完善监管制度。注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全年制定实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指导意见》等18项重要制度,把监管的刚性要求和业内的有效做法制度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制度对行业健康发展的规范作用。强化政策执行。加强对制度落实的跟踪问效,要求把制度规范嵌入公司经营流程,纳入行业自律约束,列入监督检查范畴。优化发展环境。定期向省政府汇报保险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支持。协调省金融办出台健全全省保险工作机制的意见。会同省金融办、省安监局、省煤监局联合出台工作方案,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启动保险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搭建车险行业信息平台。建立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培训教育机制。完成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学会的换届工作,推动各级保险社团组织加强自身
能力建设。 (赵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