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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销售

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全年粮食销售(含转化)量3 533万吨,自主经营新粮实现了当年购销平衡。其中,仅通过铁路外运粮食达2 172万吨,保证了企业正常粮食经营,进一步提升了黑龙江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战略地位。在巩固、深化与粮食产销合作原有主销区省份关系的基础上,又与上海、天津、浙江、福建、云南等销区省市粮食局建立了粮食铁路运输协调机制;与浙江省签署政府间产销合作协议和两省粮食局间粮食运输协议;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署两省区《开展粮食产销合作的协议》,产销合作省份扩大到14个,推动了与主销区省市粮食产销合作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黑龙江省优质粳米在京、津、沪、苏、浙、闽等主销区大中城市的市场占有率高达40%以上,在京津的市场占有率高达70%左右。成功举办“2010?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共达成粮食购销合同及意向性协议965.7万吨,比上届交易会增长5.1%。组织全省30个市、县90家粮食企业参加福建7省洽谈会,与福建省粮食企业共签订粮食购销合同、协议186万吨,占总成交量的29.4%。 (玄红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