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研究
著作类:文长春撰写的《正义:政治哲学的视界》(黑龙江大学出版社),认为政治正义离不开主语与述词,城邦与个人、上帝与世俗的分殊体享着正义的经验与超验之美;自由与权威、公民与国家的互衬探究着正义的权利与权力之阈;分配与持有、平等与差异的限界辨析着正义的应得与资格之维。历史语境下的“效果正义”衍生出正义的逻辑视界,然而无论是个人正义抑或社会正义、相对正义抑或绝对正义、形式正义抑或实质正义、自由正义抑或平等正义都要经受后物质主义的检验,独白的正义必将是冷漠的正义,对话的正义必将是动态的。于海峰撰写的《驾驭暴力与激情的战略领导:丘吉尔大战略思想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认为丘吉尔作为20世纪英国最重要的政治家之一,与战争和战略问题结下了不解之缘。时代、个人经历与国民性共同塑造下的丘吉尔,其大战略思想和实践反映了大战略色彩生动的和谐。很少有人能够像丘吉尔那样,在成功地利用他的言辞和他的象征性的形象引导了民众的激情同时,又没有破坏原有的政治与社会结构。
论文类:何颖撰写的《政治学视阈下工具理性的功能》(《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4期),认为工具理性的效率优先逻辑、工具理性思维、非人格性特征、形式合理性品格等内在特质使之对权力运行法制化、政治权威合法化、政治生活制度化和规范化、政治秩序合理化、行政管理现代化等具有促进功能;在工具理性尚未得以充分发展的中国,应弘扬和发展工具理性,并以重视宪法程序、发展程序民主、培育规则意识、增强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完善理性官僚制等为重点,发挥工具理性的政治功能。高洪贵撰写的《青年农民工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论析》(《中国青年研究》2010年第10期),认为中国现阶段青年农民工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主要以集体罢工、集体上访、集体抗议和自杀性威胁、报复、暴力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参与串联活动等形式出现。青年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虽然获得了非农的职业身份,但在政治参与制度化的规制、利益代表机制的落实、组织化程度的深化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这些都是造成青年农民工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现象出现的重要因素。高洪贵撰写的《论农民工的有序政治参与及政府责任》(《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6期),认为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保障农民工的政治权利、促进中国政治发展、提升农民工的政治素质。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的扩大,离不开积极的农民工主体,也离不开政府积极履行其管理和引导责任。教军章撰写的《探寻行政主体与公共制度整体融合的途径》(《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3月2日),认为行政主体与公共制度的关系问题是人类长期反思公共行政目的及其实现方式之间融合程度的理性成果。在公共行政领域内,行政主体必须表现为公共生活中价值与事实的特定条件的统一,才能使事实为公共价值提供合乎理性目的要求的公共服务。许淑萍撰写的《论政府大部制改革与社会组织发展》(《学术交流》2010年第1期),认为大部制改革是涉及方方面面诸多因素的复杂社会系统工程。大部制改革必然要求和牵动社会组织发展,而只有社会组织发展,大部制改革才能不断深入,实现预期目标。许淑萍撰写的《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的组织结构设计》(《行政论坛》2010年第3期),认为必须从优化政府职能结构人手,进行地方大部制政府部门结构设计,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部门结构:整合相同相近的细分职能,设置相应的大部门;加强宏观调控职能,放大宏观管理部门;突出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部门;重视特殊重要职能,特设重要事务管理部门。唐晓英撰写的《我国实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学术交流》2010年第3期),认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一次复杂、深刻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不同于以往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特点,政府改革从减人、减事、合并机构的行政职能调整,开始扩展到“减少层级”的行政改革。陈辉撰写的《传统人事管理的价值缺失与重建——论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事管理的转变》(《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1期),认为人事管理是一种追求价值实现的活动,传统人事管理的生成背景及其基本模式导致其存在明显的价值缺失。唐晓英撰写的《论地方政府实行大部制的难点及解决路径》(《理论探讨》2010年第1期),认为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是一次复杂、深刻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不同于以往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特点,这样的改革必然在实践中遇到利益冲突调节、配套推进、组织设计以及人员安置等问题和难点。马立智、唐晓英撰写的《略论我国行政成本之控制:以黑龙江省为例》(《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年第3期),认为通过对黑龙江省行政成本的分析,提出降低行政成本的对策建议。黑龙江省行政成本呈逐年上升趋势,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应当强化行政成本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与完善政府财政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职务消费制度。许淑萍撰写的《论现阶段中国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建设》(《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1期),认为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标准建设,用统一标准确定公民有权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对于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公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刘丽伟撰写的《以美德和正义为伦理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9期),认为美德和正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伦理基础。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已将社会保障必要性置于个人主义的正义需求之上。福利理论家们坚持通过再分配来实现社会正义。社会保障制度伦理的主要任务是要阐明实现社会保障两种目标——“抵御风险的措施”和“自我实现的机会”——的本质。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应通过以美德和正义为导向的社会保障来实现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宋林霖、柳雪莲撰写的《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的时间成本管理探析》(《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9期),认为公共政策制定的时间成本是公共政策制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公共政策分析及政府行政管理中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巩村磊撰写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缺失的社会影响与改进对策》(《理论导刊》2010年第7期),认为公共文化在社会发展中既承担着大众娱乐职能,也发挥着社会教育、政治动员、凝聚价值认同等社会治理功能。中国农村公共文化处于公共文化产品供应不足、服务机制缺失的状态,存在经费不足、人才缺失、体制与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不仅农民的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且给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利于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发展,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朱磊撰写的《中国村务监督法律运行机制的完善》(《学术交流》2010年第11期),认为对村务进行有效监督是中国村民自治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村级有效治理的重要手段和遏制村干部腐败的重要机制。随着农民民主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他们已经认识到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性,认识到有效行使监督权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然而,当前中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还很不完善,应该结合中国当前农村法制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并完善中国的村务监督法律运行机制。 (李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