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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作

(1)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成果显著。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 普查田野调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一次性向国家文物局移交145个市、县、区全部实地调查电子数据,数 据质量得到国家文物局专家一致肯定。长城资源调查完成田野调查任务,确认黑龙江境内金、唐长城总长度 269.74公里,遗存l 514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启动。《黑龙江省文物 保护项目经费需求“十二五”规划》向国家申报文物、博物馆项目204个,国家文物保护“十二五”规划项目 中东部地区论证会在黑龙江省召开。重新明确315人的全省文物执法监督员队伍,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 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罗西亚大街入选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街。(2)重大文物保护和建设项目。渤海遗 址保护展示利用工程按计划推进,重新修订的《渤海上京龙泉府遗址保护规划》由黑龙江省政府正式颁布, 环境整治项目和遗址博物馆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遗址博物馆陈列设计和招标工作完成,文物本体保护项目工 程进展到65%。金上京会宁府遗址、侵华日军“731”遗址保护规划编制、论证工作完成。哈尔滨霁虹桥、滨 洲铁路大桥及中东铁路沿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全面启动,在基本建设中保护和抢救了大量珍贵历史建筑。(3 )文物考古调查和科研。2010年,配合基本建设进行哈牡客运专线工程、哈佳客运专线工程、黑瞎子岛跨江 大桥工程等11个工程项目的文物调查、勘探,开展金上京遗址、侵华日军“731”遗址相关保护工程的考古调 查、发掘,组织开展哈尔滨道外区城子村金代遗存的抢救性考古,使文物保护直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昂 昂溪藤家岗子遗址考古发掘资料进行整理,编辑出版《东北亚考古资料译文集》第8辑,《海曲华风——渤海 上京城文物精华》由中国文物出版社出版。(4)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2010年,黑龙江有6个项目入选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黑龙江省共有国家级名录27项,公布两批省级名录143项,市县级名录650余项 ,黑龙江“赫哲族伊玛堪”作为中国唯一项目正式向联合国申报“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6个中 国文化遗产日期间,首届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启动,展示了黑龙江省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及制作技艺等,吸引数万人参观。参加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演、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 产博览会,黑龙江省获组织奖等多个奖项。黑龙江省文化厅出台《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管理暂 行办法》,命名2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1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有效地推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 体性保护。黑龙江省有75种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4家图书馆被命名为国家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黑龙江省珍贵古籍要览》完成编纂并付梓,在全国属首例。 (栗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