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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执法监督

(1)全面实施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完成省级负责的职业卫生和放射防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母婴保健、学校卫生、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稽查等9个专业共867名师资的培训任务;组织开展新上岗卫生监督员培训,全年省级培训新上岗监督员315名。(2)推进职业病防治,从7个方面开展放射卫生监管。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起草《黑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征求意见稿)。二是加快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各地按照设置要求确定辖区内拟申请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单位,对条件成熟的单位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和评估。三是规范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全省共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38个,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35个,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122个,其中省级共审核(验收)32个。四是对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近1 000人开展职业病防治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五是在全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中,共检查企业1 646家,查处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435家,警告435家,罚款78家,罚款金额13.03万元。六是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力度。全省《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达52.1%,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为81%,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体检率为87.2%。七是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为企业下发《职业病防治责任告知书》,在农村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共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3)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管。全省各试点共检测水样2 375份,报告水性疾病5 138例,医院监测哨点统计消化道症状病例411人次。下发《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开展人员培训”、“加大末梢水监测力度,落实监测点设置要求”、“制定完善工作预案,有效利用监测信息”4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抽查55家供水单位(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32家,二次供水单位23家),采集水样1 375份,出厂水采集水样314份,末梢水采集水样1 061份。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5项指标全项合格率为75.27%,单项合格率最低的为消毒剂合格率65.3%,县级末梢水、出厂水的检测结果合格率低于城市。加强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召开全省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家培训考核会议,开展涉水产品抽检工作。全年共办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申请16件。(4)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对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检查城市、农村、县镇中小学以及普通高等院校1 501所。评定出省直管A级单位15家,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游泳馆(一校区)等游泳馆8家,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第一浴池等浴池4家,黑龙江省大学城后勤服务集团留学生公寓(C区)27栋等宾馆(招待所)3家。(5)打击非法行医。全省各地共查处无证行医1 801户次,警告41户,罚款974户,罚金38.41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户,没收金额1.69万元,取缔981户。 (龚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