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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状况

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黑龙江省25个市县2 240户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情况调查,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 210.7元,比上年的人均5 206.8元增加1 004元,增长19.3%,再创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历史新高。(1)工资性收入。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 241.6元,比上年增加222元,增长21.8%。从工资性收入的来源看,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增加107.8元,增长21.9%;外出从业收入比上年增加95.2元,增长29.3%: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增加19元,增长9.4%。工资性收入对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贡献率为22.1%。(2)农业收入。全省农民农业生产人均纯收入为3 545.22元,比上年增加649.6元,增长22.4%,2010年全省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粮食总产量跨上千亿斤台阶,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也持续大幅度上涨,使农业纯收人大幅度增长。(3)林业收入。全省农民从事林业的人均纯收入为12元,比上年减少9.5元,下降44%。主要是林业当年的投入增长快于收入的增长速度。(4)畜牧业收入。全省农民从事畜牧业人均纯收入为153.6元,比上年减少91.2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2010饲料价格大幅上涨,牧业生产效益下降,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牧业纯收入出现大幅下降。(5)家庭经营第二、第三产业收入。全省农民从事家庭经营第二、第三产业人均纯收入228.3元,比上年增加69.6元,增长43.9%。第二、第三产业收入增加主要来自交通运输、邮电业和批零贸易饮食业收入的增加,两者合计收入168.6元,比上年增加68.4元,增长68.4%。(6)转移性收入。2010年,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达到683.4元,比上年增加64元,增长10.3%。人均农业政策补贴收入为490.5元,比上年增加19.8元,增长4.2%。(7)财产性收入。2010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达到344.1元,比上年增加103元,增长42.8%。主要是由于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比七年增加61.4元,增长65.1%;人均租金(包括农业机械)收入比上年增加6.6元,增长90.3%。(8)现金纯收入。在2010年全省农民纯收入中,人均现金纯收入为5 513.5元,比七年增加553.3元,增长11.2%;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88.8%,比上年下降6.5个百分点。(9)农民收入构成发生变化。随着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一些变化。从收入的来源看,出现“两升两降”: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上升,分别比上年提高0.4和0.9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比重下降,分别比上年下降0.4和0.9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内部构成有所变化,其中,农业纯收入、非农产业纯收入占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分别比上年上升2.9和1个百分点,林业、牧业、渔业纯收入比重分别比上年下降0.3、3.5和0.1个百分点。 (侯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