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兴边富民行动

全省由两个试点县发展到18个边境县(市、区),全部纳入兴边富民行动中。2006年以来,投入兴边富民行动资金2.86亿元,扶持373个项目,边境民族地区综合发展达到当地中等水平以上,农村人均收入达到6 397元。2010年国务院组成专门调研组,就兴边富民行动工作进行调研,对黑龙江省兴边富民行动工作的主要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何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