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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结合全省非物质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省民委积极配合国家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确定宁安市江韩国族乡明星村朝鲜族社区和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哈拉新村为试点单位,启动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这两个村整合社会资金数千万元(其中省民委向这两个试点村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使试点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充分发挥试点典型的示范及引路作用,对庆安县、北安市、牡丹江市的朝鲜族社区,嫩江县的鄂温克族新区,呼玛县、塔河县的鄂伦春族新区及抚远县赫哲族新区等加大投入,使黑龙江省建成一批独具魅力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何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