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2010年,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新要求,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解决宗教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新成效。规范宗教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共受理行政审批(许可)8项,并指导省佛协成功举办伊春市天龙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制定《关于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举办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以提高宗教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哈尔滨市、牡丹江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民族宗教局和8名宗教工作干部因在全国宗教工作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宗教局的通报表扬。二是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取得新突破。成功主办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宗教工作研讨会议,依法制止多起非法宗教活动。三是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规章迈出新步伐。认真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对全省性宗教团体认定的1 610名宗教教职人员予以备案,各市(地)民族宗教局对当地基督教两会认定基督教传道员1 989名予以备案,全省共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3 599名。在97处宗教活动场所实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的试点,为在全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四是引领宗教活动促进社会和谐有了新贡献。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全省8处宗教活动场所、5个宗教团体和10名宗教界人十分别被评为全国首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倡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组织宗教界向玉树灾区捐款183.6万元。妥善化解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好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五是宗教团体建设呈现新气象。省基督教两会召开主席、会长联席会议,对黑龙江省圣经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充实和调整。省天主教两会推荐代表参加全国天主教第八次代表会议,岳福生神甫当选全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教友周永智当选全国天主教爱国会副秘书长。支持宗教团体开展对外交往活动,扩大全省宗教界的对外宣传。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建立“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厅际协调联席会议”机制,为将全省宗教教职人员全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何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