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组织开展“春暖行动”,重点推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95.5%、集体合同签订率为50%;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覆盖率达55%。(2)建立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专项调研。开展农民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活动,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重要作用,推动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2.2亿元,通过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3.03亿元。(3)认真宣传贯彻《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提高“两网化”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共督促用人单位为36.69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6.72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46亿元。(4)做好敏感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加大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接待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31 128批次,涉及4.8万人;处理争议案件9 122件,结案率达98%。 (于占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