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投诉案件质量分析
2010年度,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 992件,解决13 756件,解决率为98.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 596.5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金额为19.08万元,因精神受损害得到的赔偿金额为6.08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0.38万人次,收到消费者送来的锦旗17面。政府有关部门查处消协移送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罚没金额为22万元。(1)按投诉性质分:商品质量问题10 366件,占投诉总量的74%;售后服务问题投诉1 114件,占投诉总量的7.9%;商品与服务的价格问题169件,占投诉总量的1.2%;虚假表示问题204件,占投诉总量的1.4%;广告问题144件,占投诉总量的1%;计量问题136件,占投诉总量的0.9%;营销合同问题231件,占投诉总量1.6%;人身权利问题49件,占投诉总量的0.3%;其他问题的投诉1 579件,占投诉总结果11.2%。(2)按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分:百货类6 553件,占投诉总量的46.8%;家用电子电器类2 452件,占投诉总量的17.5%;农业生产资料类637件,占投诉总量的4.5%;住房装修材料类492件,占投诉总量的3.5%;家用机械类363件,占投诉总量的2.5%;其他商品类1 927件,占投诉总量的13.7%;服务类1 568件,占投诉总量的11.1%。 (赵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