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王鹏飞 1957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4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1月任现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佳明
县长:郭广福 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4月任现职。
副县长:贾静华 柴德义 马春杰(女) 郭迎春 张 伟 高玉海 王 涛
县政协主席:苏 俭
【概况】 汤原县位于三江平原西部边缘,1905年建县。总面积3 420平方公里,辖4镇6乡、137个行政村、8个林场,驻县有3个国有农场和1个省属森工林业局,总人口27万。有耕地11.5万公顷,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烤烟等作物,“汤旺河”牌大米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检测中心确定为绿色食品。石油、天然气、铁矿石、黄金、褐煤等矿产含量丰富,可开采价值高;主要有松、柞、桦、杨、椴等10余个树种,森林活立木总量700余立方米,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为国家4A级景区,旅游开发前景看好;水能蕴藏丰富,水电开发潜力大。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2.5亿元,同比增长18.7%;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92亿元,同比增长39.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9 750万元,同比增长39.2%;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亿元,同比增长5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2亿元,同比增长2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 219元,同比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现5 741元,同比增长16.7%。
招商引资 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项目5个,千万元以上项目8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9.6亿元,同比增长47.2%;争取国省投资4.8亿元,同比增长28.7%,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实现新突破。渠首风电项目完成一期基础设施、机组安装和二期工程测风工作,庆丰水电站项目复工建设;中储粮大豆仓储加工、万吨白酒项目开工建设,哈肇路汤原至依兰段34.5公里改造项目完成路基和桥涵工程建设。投融资近亿元,先后对油气、地热、煤炭、石灰石等资源进行了勘探。
农业 粮豆薯总产实现6.48亿公斤,同比增长5.2%;农业总产值实现31.8亿元,同比增长25%。实施了引汤灌区续建、汤旺红旗小区等农田水利建设,完成了法斯河水库等3座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业抗灾保收能力进一步增强。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新增大中型农用机械491台(套),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82%。烤烟面积发展到0.2万公顷,税收实现1 500万元;牧业产值实现9.9亿元,同比增长26.9%.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改造农村泥草房1 400户、危房1 200户,新增通村道路56.9公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工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7.18亿元,销售收入实现25.8亿元,利税实现2.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67%和103%;民营经济总收入实现25.6亿元,税金实现7 76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6.17%和29.33%。天誉公司完成洗煤设备改造,并启动生物有机肥、矸石砖生产项目前期工作;亮子河铁矿10万吨铁精粉、松江建材高细粉煤灰、菱美新型墙材等项目建成投产;国电生物质发电、四海公司、佳原乳品、硕业乳业等企业实现稳产增产。
第三产业 完成了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环路、红松林广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景区景点建设,实施了亮子河旅游名镇一期工程建设,景区吸引力和承载力明显增强。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晋级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被评为黑龙江省100个最值得去的地方。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活动,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建设,兑现家电、汽车下乡补贴资金1 100万元,新建农家连锁店8个。建设了汤原镇和鹤立镇农资农机大市场,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活跃了商贸流通。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11.5亿元,同比增长6.2%。
城市建设 全力推进“三供两治”工程建设,完成县镇二水源建设;污水处理厂开始运行调试,垃圾处理场开工建设;启动了城市供气项目规划工作;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主城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启动了东城区改造工程,规划了西城区改造框架,改造旧城区13.5万平方米,开发商品楼33.6万平方米,完成廉租房实物配租238套。完成县镇硬化、绿化、亮化和美化任务,主要街路全部完成改造升级,初步打开了城市通行的第二通道;绿化覆被率达到13.4%;干道路灯安装率达到95%;续
建新建了凤鸣公园、沿河公园景观带,提升了城市建设品位。
社会事业 加快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实现发展成果惠及百姓。实施了高级中学新校区和3所学校“校安工程”建设,推进了县中医院综合楼、人民医院附属楼、汤原镇卫生院和标准化卫生所建设,新建2个乡镇文化站、6处农民健身场。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 068万元、社保补贴1 180万元,城乡新增就业6 43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下。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4亿元,将3 500名“五七工”和“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7万人,参保率95.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人数达到13.35万人,参合率1OO%。完善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2.1万人,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