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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和审批的地方性法规(目录)

  [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1.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 2.黑龙江省消防条例; 3.黑龙江省垦区条例; 4.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 5.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6.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 7.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 8.黑龙江省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 (郭长江)
    [修正的地方性法规] 1.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 2.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 3.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4.黑龙江省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条例; 5.黑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6.黑龙江省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7.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 8.黑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 9.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 10.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11.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 12.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 作委员会条例。 (郭长江)
    [废止的地方性法规] 1.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同委员和人民代表的联系制度; 2.黑龙江省发展和保护邮电通信条例; 3.黑龙江省追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违法办案责任的 规定; 4.黑龙江省依法治省方案; 5.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6.黑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 7.黑龙江省公正条例; 8.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 办理案件的规定; 9.黑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 (郭长江)
    [废止的法规性决议、决定] 1.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 2.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 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工作的决议; 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的决议; 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进行县级直接选举问题 的决定; 5.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本届社、镇人民代表大 会任期起始时间的决定; 6.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选举时间和成立省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7.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和人民调解工 作的决议; 8.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纪检察工作的决议; 9.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经济犯罪和加强经济审判工作的决议; 10.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发省人民代表视察证的决定; 11.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民法通则 的决定; 12.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反贪污、受贿斗争 的决议; 1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绥化、松花江、黑河、大兴 安岭地区设立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1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实行 委员制的决定; 15.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纪检察工作 的决议。 (郭长江)
    [“两市一县”地方性法规和决定] 1.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制定); 2.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制定); 3.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 4.齐齐哈尔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制定); 5.齐齐哈尔市禁止向企业摊派的规定(废止); 6.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批); 7.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 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批); 8.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 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的决定(审批)。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