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
(1)消费品市场繁荣稳定。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 705.1亿元,比上年增长17.6%。按地域分,城镇零售额4 173.9亿元,增长17.6%。其中,城区3 337.1亿元,增长18%;农村(县以下)零售额531.2亿元,增长17.4%。从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614.5亿元,增长25.6%;零售业零售额3 507.7亿元,增长16.5%;住宿业零售额53.8亿元,增长18.4%;餐饮业零售额528.5亿元,增长20.3 %。(2)热销商品大幅增加。食品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9.6%,衣着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7.8%,用品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5.9%,燃料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4.6%。在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批发零售贸易业24类产品中,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类和化妆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45.7%、26.4%和23.9%,文化办公用品和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50.2%和29.3%,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长45.8%,汽车零售额增长23.2%,家具类零售额增长35.8%。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