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黑龙江省是生态大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依托。加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林区经济转型 坚持“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矿产资源开发一点、保护一面、带动全局”。积极培育和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加快林区经济转型。实施“天保工程”二期,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抚育,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 抓住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启动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抓好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碳汇交易,支持大兴安岭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推进大兴安岭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通过采取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主动调减木材产量、加大宜林荒山荒地造林、迹地更新造林、封山育林、中幼龄林抚育、珍贵濒危树种培育、自然保护区建设等资源保护培育并重的有效措施,减少了森林资源的消耗,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与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大营造生态公益林力度,开展幼中林抚育、低效低价及残破林分改造和综合抚育,推进封山育林,强化江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森林资源保护与恢复。2011年,植树造林24. 17万公顷,森林覆被率达45. 2%。加大湿地保护力度,不断推进湿地恢复和保护工程建设。黑龙江省有天然湿地556万公顷,占全国天然湿地总面积的15%,特别是有沼泽湿地427万公顷,占全国沼泽湿地的31%。建立起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黑龙江省自然湿地保护体系,使全省90%以上的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2011年,恢复湿地1 000公顷,全省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65处,保护面积412万公顷,1/4的湿地被纳入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扎龙等8个湿地保护区被纳入国家湿地保护首批试点范围,使重要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继续推进国有林区、平原半平原和城镇、村屯绿化,加大防沙治沙力度。2011年,治理盐碱化、沙化和退化“三化”草原17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16万公顷,沙化土地治理45.9万公顷,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8 200公顷。
继续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理 继续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推进责任。完善全省江河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深化“以支促干”、“一河一策”等小流域治污模式。全面改善支流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干流断面水质达标率。构建沿江绿色生态廊道,恢复松花江流域生态服务功能,打造健康水生态系统。创新水环境管理模式,建立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分区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重点工业源管控,重点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强江河湖泊水污染和城市水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城乡饮用水源的保护和建设,确保饮用水质达到国家要求。全面开工建设新增补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2011年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增补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主要河流、工业点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城镇低空大气污染整治,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
强化节能减排 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积极推进环保、节能、循环经济等项目建设,依法关闭小煤矿,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企业,关停高耗能发电机组等强制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突出抓好大企业的脱硫工程建设,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和燃煤锅炉低氮燃烧,新建燃煤机组全部脱硫脱硝,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钢铁、水泥、石化等非电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治理。2011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0.4%和2%。工业节能要以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行业和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为重点,加快更新改造,淘汰高耗能产能。建筑节能要大力开发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加快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对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交通运节能要开发和推广绿色环保型公交车,提升公共交通在城市运输中的比重,建立大吨位节能型船舶为主的运输船队,建设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商业和民用节能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标准。在电力、冶金、建材、化工、造纸、纺织印染和食品酿造等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2011年,全省节能减排指标全面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3.5%左右。加强城镇生活源污染减排,开展农业源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削减,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发展循环经济 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大规模开发和使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实现对自然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优先实施资源利用和废弃物产生的减量化,促进废弃物循环回用和再生利用。以产品生产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资源使用和环境影响最小化为原则,以清洁生产为突破口,以生态工业园区为载体,以煤电、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对能源、水等资源实施梯级开发和循环利用,形成工业生态联网,逐步建立起循环型工业体系。切实抓好牡丹江市、七台河市、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望奎县等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及一批省级试点,不断提高煤矸石、煤层气、矿井水、粉煤灰等资源综合开发和循环利用水平。
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以全民环境教育为载体,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普及生态文明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以学生、农民、从业人员为基本对象,建立以各级政府为领导,多部门参与协同的工作机制。完善环境教育基层网络,有组织地开展学习与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围绕生态省建设,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珍惜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树立新的绿色经济观、价值观、资源观、生产观、消费观,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省建设的积极性。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化教育活动,逐步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实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鼓励使用环境标志和环保认证产品,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实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保活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批环境保护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生产消费理念,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我们要保护好、建设好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造福龙江、无愧子孙。”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