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
(1)研究制定换届政策。制定出台《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做好换届期间市、县、乡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做好换届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规定。(2)扎实做好市、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将换届考察分解为10个工作步骤、56个具体环节,注重运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推进换届考察工作。开展现班子成员提名建议情况测评,在二次推荐中实行经历业绩述职和署名推荐,规范五次沟通和两次酝酿程序,对145名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开展“德”的反向测评。(3)加大干部资源统筹和干部交流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拔41名45岁以下县委书记后备人选,有16人得到任用。从省直、高校、企事业单位择优选派了7名年轻干部担任县(区)长。统筹选拔20名熟悉工业、外经外贸、城建的副市长后备人选和50名市(地)公检法“三长”后备人选。(4)突出严肃换届纪律。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坚持抓领导、抓教育、抓宣传、抓整治,在中央督导组对黑龙江省换届风气督导评估中,黑龙江省换届纪律知晓率99.9%,换届风气满意度99.82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满意度99.82分,治理拉票效果满意度99.8分,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全省12个省辖市、132个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894个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林炳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