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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有针对性地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突破项目。突出抓好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两个重点突破项目,研究起草《关于面向基层一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初稿)等文件。2011年,全省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县(处)级干部1 501人,采取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方式选拔县(处)级干部508人;省、市(地)机关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1 511人。(2)扎实推进乡镇党委换届运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扩大党内基层民主试点工作。按照中组部安排,选择哈尔滨市、绥化市的68个乡镇作为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起草了公开推荐、德的考察、实绩公示等10个配套办法和《关于在部分乡镇试行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意见》,配合中组部工作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3)认真组织开展干部双向挂职和基层锻炼工作。集中选派102名40岁以下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但工作经历相对单一的处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开展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双百名”干部挂职锻炼有关工作的通知》,注重加强对“双百名”挂职干部的跟踪管理。启动实施新录用公务员千人基层锻炼工程,第一批已选派585人到县(区)、乡(镇)基层单位进行锻炼。(4)切实提高干部日常管理规范化水平。起草《黑龙江省省管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突出德在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编制省管干部工作流程图和21个不同类型干部、不同选拔环节的具体工作流程,明确选拔任用不同类型干部的各环节应如何操作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林炳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