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下发《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吉炳轩作重要讲话,省长王宪魁主持会议,对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为落实好会议精神,省委副书记杜家毫率领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到省工商联现场办公,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工商联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帮助基层工商联解决专项经费200万元,进一步协调6 000万元资金用于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工商联调研经费125万元;建立起工商联协调关系三方机制、非公经济法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与省政府有关部门长期联系机制等。努力开展非公有制代表人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获得全国表彰的10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事迹,在全省新闻联播连续10天作专题报道,引起较大反响,收到较好的社会影响。加强非公有制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全省第一期优秀建设者培训班,请专家讲授宏观经济形势和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中发[2010]16号文件解读等课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代表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新农村建设、“9+1”智力扶贫。截至2011年底,全省投身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达13 255人,实施项目1 320个,到位投资额43亿元,为贫困地区培训各类人员27.9万人次,安排就业35万人,捐建希望中、小学73所,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500万元。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推动省工商联开展东部煤化工发展情况调研和民营经济担保业调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4个煤炭城市举办“聚民企、谋项目、促发展”东部煤电化基地行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各类洽谈会、推介会、博览会,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寻求更多机遇,创造更好的条件。
(张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