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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

省委先后召开常委会、全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省政府将社会管理创新列为重点专项规划,与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省综治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制定《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对涉及的100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和工作要求。选择29个县(市、区、局),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借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政策。建立信息网络安全监管和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信息网络舆论引导和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调处中心,95%以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了调解办(室),人民调解员近7万人。2011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7%,全省民商事案件一审调解撤诉率达83.2%。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开展居住证制度试点,推动出租房屋“以税养管”模式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省累计投入资金8亿余元建设监控中心和监控点,重要部位、场所技防设施安装率进一步提高。在全省边境地区1 300个行政村开展爱民固边、民警兼任村官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了边境地区社会管理工作。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黑龙江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形成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局面。
    
    (冷秀艳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