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
省委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或专题会议,研究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煽动非法聚集活动的相关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立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11年,全省发生群体性事件起数、参加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4%和56%。各市(地)、县(市、区)积极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保证风险评估工作责任落实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责任目标考评,确保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全省共对2 002件重大事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暂缓实施130件、不予实施41件,未发生由此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应急处置机制基本形成。
(冷秀艳 厉富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