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为促进非公有制快速发展,增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活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针对一些地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扶持力度不够大,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建议落实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省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完善领导机构,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和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积极协调解决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常委会一方面把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解决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2011年,黑龙江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支持和监督这一民生工程如期完成,常委会就资金是否落实、任务是否完成、质量是否保证等问题进行集中调研,并在第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省政府及其建设部门认真采纳,不断创新保障性住房机制,下力气解决资金、征地拆迁等难题,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退出机制。常委会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条例情况的检查,着重从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为了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常委会把上一年度决算与本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由合并审议改为分开审议,并实行决算与审计报告一并审议;首次将部门预算草案及其审议情况列入常委会审议内容,完善计划、预决算等法定议题的审议程序。与此同时,创新监督方式,结合审议决算报告,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组织人员围绕决算报告及涉及的财政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强化预算管理等问题提出询问,省政府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答询。实践证明,专题询问这一新的监督方式,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体现了人大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的综合运用,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和透明度。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