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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做好基层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换届选举,更是黑龙江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省委领导下,常委会把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相关法律和文件,深刻领会这次换届选举的原则、程序、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认真分析研究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深入调研基础上,报请省委转发《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若干意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先后作出《关于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市、县、乡人大代表名额相关问题的决定》、《关于市、县、乡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下发《关于市、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指导意见》,修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为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常委会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积极为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基本形式,以深入开展履职责、作表率,以黑龙江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贡献活动为载体,组织代表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通过组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问,黑龙江省代表共提出议案27件、建议341件,较上年分别增加3件和94件,议案和建议质量进一步提高,其中《关于尽快健全黑龙江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建议》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圆满完成接待香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和两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培训班任务,500余名代表莅临黑龙江省,了解黑龙江省情况,表达支持黑龙江省发展的良好愿望。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