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工作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1人,其中任职319人、免职128人、接受辞职14人。组织3次法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格率为94.6%。在任免工作中,着重抓好五个环节:一是坚持召开“两院”联席会,对提请人员进行初审把关;二是组织“两院”拟任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人员不提请任命;三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坚持召开人事委员会会议审议制度,凡是提请任免事项,都先经人事委员会审议通过再提交主任会议审议;四是依法规范提交上会材料和文件,避免差错;五是对列席会议人员进行规范。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