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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事和决策

全力推进大项目建设,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举全省之力建设一批能扩大经济总量、壮大财源的产业项目,建设一批支撑发展、关系长远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批改善生活、惠及百姓的民生项目。(1)大力推进工业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推进重点产业大项目建设工程,提高产业项目所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以提升制造业整体竞争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继续实施“双百工程”。全省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达到500个,建成投产5 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300个。全年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3 500亿元,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2)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突出抓好以防汛抗旱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14处大型灌区工程、44个重点县农田水利工程。加快推进重点农副产品和山特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60亿元以上。(3)大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公路建设计划完成总投资256亿元,建设重点工程31项,新通车里程4 146公里。着力解决铁路运量与运能的矛盾。(4)提升各类园区对项目建设的承载能力。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工业园区达到10个。按照“八大经济区”布局,根据各地区域优势,省市联手,打造一批工业产业园区。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科技、人才、产业基础、资源等比较优势,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促进结构优化升级。(1)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做活做优存量。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重点发展食品加工业,推进全省农产品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延伸,实现多层次加工增值。大力发展化工产业,重点建设石油化工、煤化工、生物化工等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 830亿元,增长18%。大力发展矿产产业,积极开发铜,金、铅、锌、钼、石墨、大理岩等金属、非金属矿产,实施重点开发、规模开发、系列开发,矿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 000亿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大力发展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重点发展木材深加工业、药材及林果等山特产品深加工业,林业总产值力争达到940亿元,增长18%。(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增量。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1 420亿元,增长22%,将其打造成引领全省经济加快发展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加快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来抓。进一步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加大12个重点旅游名镇建设力度。支持30个省级和150个市、县级旅游重点项目,打造成规模、上水平、效益好的旅游精品。不断完善金融体系,在中心城市建立金融聚集区,支持驻省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扩大金融资本规模,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发展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探索新的融资渠道。扶持壮大各类担保公司,不断提高担保能力。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采取境内外上市、基金投资、股份融资等多种形式,提高市场融资能力,争取一批企业在国内外上市。重点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打造20个国家级大型批发市场、30个省级大型批发市场。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大中型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加快物联网建设,推进哈尔滨国际数据城等一批大项目落地,大力发展云计算产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完善电子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哈尔滨、大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打造国家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冰雪文化产业、影视文化产业、动漫文化产业,加快群力文化城、大庆梦幻城建设,做大做强出版发行、现代传媒、演艺娱乐等骨干企业,培育和发展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推动文化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实现增加值270亿元。
    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松嫩、三江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推进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1)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加快新增66.67万公顷粳稻基地建设。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集中建设100个以上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继续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大力实施种子工程,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增强示范作用。粮食总产稳定在500亿公斤以上。(2)大力调整农业结构。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杂粮、果蔬、花卉、苗木、食用菌、饲草等优质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要扩大到133.33万公顷以上。实施绿色食品精品战略,绿色食品种植面积达到426.67万公顷以上,实物产量达到2 950万吨。继续实施“千万吨奶”和“五千万头生猪”工程,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畜牧业产值增长10%。坚持生产与加工并重,调整种养结构与打造品牌并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吃干榨净出精品,提高附加值,增加效益。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实现劳务收入380亿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组织化程度,让农民成为市场主体。(3)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认真总结推广省级重点示范村经验,创新建设模式,实施以奖代补,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解决150万以上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第五批750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人均收入达到2 600元以上,实现20万人口脱贫。(4)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走各具特色发展路子,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施园区共建,分头招商,优势互补,税收分成,加快发展强县产业,不断增强县级经济实力。县域财政总收入增长18%以上。(5)加快小城镇建设。突出抓好“百镇”建设,打造沿301国道小城镇建设示范带,打造新型民俗村镇,加强对城关镇和区域中心镇建设,强化产业支撑和公共服务,提高小城镇吸纳和承载人口的能力。充分发挥垦区、森工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小城镇合作共建范围,推进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
    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增强经济发展驱动力。省本级财政预算用于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支出,同比提高15.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4 800亿元,增长20%以上。(1)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主体。整合优质科教资源,组建10个基本能够覆盖重点产业领域的行业研究院,组建15个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实施30个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突破和掌握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优选50项高新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运作。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家,确定专利优势培育企业30家,专利优势试点企业20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力争研发资金占GDP的比重达到1.5%。积极推进“质量龙江”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促进全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升。(2)积极推进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建设,首批实现70家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人驻。推进哈大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牡丹江、佳木斯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煤化工、硅基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保护与开发等4个基地建设。(3)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作用。落实好科技创新政策,对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给予奖励,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对院所科技创收部分,省财政给予全额返还,支持科技人员提取科技开发经费的10%作为劳务津贴,允许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
    继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1)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新开辟建设16个省级创业基地,储备1 000个创业项目,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深入开展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和培育“万名小老板”活动。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十大重点产业”。加快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年内动态评价认定6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建设6个国家级,建设30个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力争增长18%以上。(2)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大力推进产权多元化,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盘活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靠拢,加快产权多元、兼并重组的步伐。(3)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抓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城区经济发展试点。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文化教育体制、粮食流通体制、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林区体制等各项改革。
    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1)继续深化对俄经贸合作。积极谋划绥(芬河)满(洲里)沿边开放带建设。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把产品推向国内外,把增加值和就业留在省内。加快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等境内外园区建设,继续抓好抚远三角洲开发建设,推进同江铁路大桥建设,办好绥芬河中国名优商品展等展会。对俄进出口总额实现120亿美元,增长60%。(2)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继续加强与日、韩、欧美及新兴经济体的经贸合作,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走出去”,全省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营业额力争达到10亿美元以上。(3)抓好招商引资。加强与央企合作,扩大省际间经济合作。深化龙江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办好第22届“哈洽会”等活动。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力争突破30亿美元,增长15%以上;利用省外资金1 500亿元,增长25%。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低碳、绿色发展。(1)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抓住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加快林区经济转型。积极探索开展碳汇交易,支持大兴安岭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草原生态功能恢复。完成封山育林11.3万公顷,森林抚育54.4万公顷,造林20万公顷,治理“三化”草原17万公顷,新增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面积5万公顷,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万公顷。(2)继续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开工建设47个新增补的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力争70%的项目当年建成运行。全面改善支流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干流断面水质达标率。省辖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坚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3)强化节能减排。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 000万元,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抓好建筑节能,强化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严控“两高”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耗能大的行业中,实施100个节能产业化项目和100个节能改造项目。抓好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3.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
    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到2012年全省财政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比例。完善和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补助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中学每生每年由500元、750元,分别提高到750元、1 000元。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由1 000元提高到平均1 500元,资助比例由15%提高到20%左右。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高校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年由2 000元提高到3 000元。以“校安”工程为牵动,完成义务教育400所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组建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职业教育集团。支持高校化解债务,省属本科院校债务化解40%以上。(2)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完成101个县级医院、1 000个村卫生所、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建设高层次医疗科研人才队伍,培养基层卫生人才,计划培养县、乡、村卫生骨干人才1万名。积极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惠家工程”,关注计划生育弱势家庭和特殊人群。(3)进一步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省博物馆新馆建设和市县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工作,乡镇综合文化站覆盖面达到95%以上。推进全省数字图书馆建设和乡镇、城镇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建设。推进全省广电网络改制整合,搞好哈尔滨“三网融合”试点。全省新增广播电视数字用户100万户,数字化率达到50%。兴建2 000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城乡全民健身工程建设。(4)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实施城乡社区基础建设“双百”示范工程。实施社区专业化社工服务“百千万”工程。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加强国防动员、边境管理和人防工作。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继续做好外事、侨务、台务、统计、档案、气象、社会科学、参事文史、双拥共建、妇女儿童、残疾人、红十字和慈善等各项工作,全面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通过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突出抓好民生大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的发展成果。省本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115.6亿元,比上年增长20.9%。(1)抓好“稳价保供”工作。认真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新建蔬菜温室大棚12万栋,全省蔬菜面积发展到43.33万公顷。兑现各种价格补贴。做好物价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解决好就业难问题。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并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补助、场地安排等政策,健全创业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省级就业创业实训孵化示范基地,全年实现创业带动就业30万人。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助残就业爱心工程,加大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力度,推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和进城务工,力争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困难群体就业20万人。(3)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非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由120元提高到20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城乡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积极整合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利用效率。(4)解决好人园难问题。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新建、改扩建450所公办幼儿园任务。(5)解决好养老难问题。全省机构养老床位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左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着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开展,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市社区达到60%,每个中心乡镇至少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6)解决好住房难问题。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投资507亿元,改造各类棚户区43.93万户、4 265万平方米。全年投资153亿元,改造农村泥草房22万户、1 82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15.28万套。力争提前一至两年,完成“三棚一草”改造任务。(7)解决好城乡居民出行难问题。建设农村公路4 000公里。抓好城市背街巷道的升级改造。新增长途客运、城市公交、旅游客运车1 500辆,城市出租车4 000辆,缓解运能与需求的矛盾。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中心城市机械化清雪工作,方便居民出行。(8)抓好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 570万人、473.3万人、480万人和305万人。将新农保试点范围扩大到40%以上的县,并将试点地区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和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0%以上。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继续实施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落实临时救助资金,确保低收入等困难群体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推进解决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解决农林牧渔四场、刑满释放劳教人员等参加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政策衔接等问题。(9)抓好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继续开展“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新建绿地1万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继续推进“三供两治”建设,投资139亿元,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65万吨,供热面积3 300万平方米,燃气用户20万户。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5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8 000吨。(10)抓好社会稳定。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投入1 000万元,完成国有重点煤矿实施的104项瓦斯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做好森林草原防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建成1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救援基地,提高煤矿等高危行业的救援能力。继续加强“平安龙江”建设,及时有效处理各类信访案件,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周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