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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根据中央编办总体精神和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具体部署,省编办印发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和评估检查办法,先后举办3期核查业务培训班,培训500余人。截至2011年底,大兴安岭、大庆、双鸭山、鹤岗等8个地市及所属的66个县(市、区)已完成单位自查及编办现场核查工作,其他市县单位自查工作基本结束,编办现场核查率达70%以上,清理和删除平台另册机构576个。省直各部门核查清理出应减未减人员3 012人,解决了大量超结构、超职数问题。省直部门选派125名现场核查员,分别对省直1 60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哈尔滨、鸡西、伊春、黑河等市建立定期研究、定期通报制度;牡丹江市、大兴安岭地区的党报分别对该市地核查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刘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