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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了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召开市地编办主任座谈会部署评估整改工作,省编办领导率队深入市县检查。各市县采取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评估。全省共撤销831个行政机构,撤并230个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942项行政职能划转给机关,864项职责得到理顺,改革成效明显。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卫生监管、“瘦肉精”监管、质量监管、耕地占用税与契税、节约用水等多项涉及保民生、保稳定的职责问题。全年研究办理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金融担保机构等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经济发展的机构编制事项。理顺和清理地方公安机构,完成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机关队伍建制设置。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各地积极探索行政体制改革。大庆市实行警务体制改革,优化了机构设置,减少了机构层级,较好地提高了机构效能和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效率;牡丹江市探索推进环卫体制改革;鸡西市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七台河市建立公立医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刘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