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作用
省总工会高度重视,成立由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党组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两个普遍”工作领导小组,连续5次召开工作会议集中推进。5月22日,省总工会召开“两个普遍”工作推进会,总结各地“两个普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继续加大“两个普遍”工作力度。(1)全力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总工会2011—2013年企业法人建会三年规划》,确保实现“三个保证”,即:保证建会数量,保证建会质量,保证建会时间。建立健全并规范完善楼宇工会、市场工会、小区工会、一条街工会、项目工会、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组建工会,切实抓好“一表三库”(《基层工会调查表》及《非公企业法人数据库》、《小企业工会联合会数据库》和《劳务派遣工数据库》)建设,确保建会工作成果全面真实科学地体现出来。出台《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2011—2013年“两个普遍”工作考核办法》,建立3个机制,即奖励机制、检查抽查机制和“一票否决”机制,省总工会拿出410余万元奖励15个达标单位。2011年度,全省共有基层工会59 092个,职工822万人,会员800万人,其中企业工会37 570个、职工560万人、会员544万人,企业法人建会覆盖率增长35%,企业职工入会率增长7%。(2)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施黑龙江省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计划,加强对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的培训。2011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3%,非公有制企业达到80%,世界500强在省所属企业达到95%,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省有29 178户企业增加工资,职工工资平均增长14.3%,受惠职工104万人。 (田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