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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1)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能继续延伸拓展。13个市地的帮扶中心资金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11年中央财政拨付黑龙江省资金5 530万元。开展帮扶中心绩效考核工作,县级帮扶中心检查率达到90%,帮扶中心达标率达到95%。规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档案管理,加强了业务培训。年度内帮扶救助困难职工25.6万人。(2)启动培训就业一体化援助服务项目。2011年,全省各级工会以农民工、就业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等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培训就业一体化”援助服务项目。全省实施项目的培训机构267家,成功介绍87 425人实现就业,培训就业(创业)一体化率达到85%以上。(3)深入开展“金秋助学”、“阳光就业行动”,省总工会结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大力推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2011年,“金秋助学”共筹集资金2 590.1万元,发放助学款2 461.6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21 730人;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7 488次见习机会,提供技能培训5 047人次。“阳光就业行动”共举办就业招聘会446场,提供就业岗位31 859个,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2 653人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656人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844.2万元。 (田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