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
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2 444件,执结43 019件(含旧存),执结标的额83.48亿元。开展执行专项活动。省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重点解决债务人以假离婚、假诉讼、假破产、假改制等规避执行,抽逃资金、剥离企业优良资产另立新公司规避执行,恶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随意反悔拖延执行等问题;提出采取“集中公开曝光一批”、“集中追究刑事责任一批”等“八个一批”的措施,指导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成效。继续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检查验收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有73个法院被授予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2011年度全省有113个法院申报“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提高执行案件质量。为解决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法院执行局先后建立“执行听证制度”、“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执行实施权与审查权分离、执行与评估拍卖分离、办案人与辅助人员分离“三个分离”制度。注重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做好和解工作,全年共达成执行和解14 964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2 826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级法院为核心建立执行工作统一领导格局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健全“违法执行、怠于执行、不文明执行行为的告诫、追究制度”、“查封、冻结财产登记制度”、“执行款物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执行工作统管机制。加强业务建设,组织编辑《新编执行工作实用手册》;组织全省法院执行人员复习,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提高执行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王革滨 王元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