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工作
跟踪把关重点案件。组织20余人次先后对“南山水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杨春福集资诈骗案、宗飞等4人强奸案、七台河关乐贵等22人涉黑专案、绥化“高氏兄弟”等48人涉黑专案、于连友受贿案、安兆坤滥用职权案、省法院陈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专案等20余件全国、全省重大敏感案件进行面对面指导,组织案件讨论50余次,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多角度、全方位把关,保证了重点专案的顺利办理。积极推进专项活动。挂牌督办黑恶案件14件、涉众型经济犯罪大案8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8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35件,设专人全程跟踪指导,汇总重点案件进展情况上报高检院和相关主管部门,研究专项工作意见指导办案实践。特别是通过督办在全省影响重大的鹤岗市赖联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赖联苗、李新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起诉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建立重点案件复查制度,全年共监控复查不起诉案件292件,撤回起诉案件6件,抗诉案件94件,改变定性案件43件(基层院32件),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建立动态指导调研机制,指导科定期检查、抽查分市院、基层院公诉业务工作,随时掌握分市院对下指导情况及两级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3-9月,分批次派出12个工作组32人次,对全省16个分市院、60余个基层院公诉工作进行调研推进,检查各类案件3 000余件,检查推进案件质量、诉讼监督、业务规范化和队伍建设等公诉重点工作,确保部署得到扎实推进、高效落实。强化监督能力。指导各地大量适用纠正审理违法、再审检察建议、列席审委会等柔性监督方式,不断丰富监督手段,拓宽抗诉案源。截至2011年10月26日,全省刑事案件抗诉率达5. 61%,采纳抗诉意见率70. 59%,改判率25. 49%,保持全国较好水平。强化侦诉审沟通。建立“检察员与审判员、科处长与庭长、主管检察长与主管院长”的横向三级对话机制,坚持高质量全部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本年度协助院领导列席审委会40余次,参与讨论案件120余件。分别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规范性文件,对量刑建议程序相关问题、诈骗犯罪有关数额标准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明确统一。全省提起公诉准确率达到100%,撤回起诉率达到0.03%,无罪判决率、撤回起诉率进一步下降,案件质量主要指标进一步向好。重点推进量刑建议。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量刑建议工作专题调研,总结情况,梳理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对策,专题报告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后,得到肯定。组织开展量刑建议示范庭,面向全省推广工作突出地区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模式。组织召开全省量刑建议工作研讨交流会,并拟定《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规范量刑建议工作程序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刘长征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