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职侵权
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全省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6件381人,同比件数下降12.27%,人数下降5.46%。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重大案件102件,特大案件25件,分别占立案件数的35.67%和8.74%。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要案20人,占立案人数的5.25 %。所查案件中,滥用职权类案件84件100人,占立案人数的法26.25%;玩忽职守类案件135件175人,占立案人数的45.93%;徇私舞弊类案件43件65人,占立案人数的17. 06%;侵权类案件6件9人,占立案人数的2.36%;其他案件18件32人,占立案人数的8.40%。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60件66人,占立案人数的17. 32%;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95件261人,占立案人数的68. 50%;查办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31件54人,占立案人数的14.17%。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9件111人,有力地整顿了工程建设领域经济秩序,保护了全省投资环境,为维护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保障作用。全省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数量在全国名列第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我省检察机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取得明显成效”的经验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转发。侦结处理情况。全省共侦查终结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78件371人,侦查终结率为97.38%,同比下降2.12个百分点;移送起诉276件369人,移送起诉率为96. 85%,同比下降2.65个百分点。撤销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情况。全省共提起公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6件345人,提起公诉率为90. 55%,同比下降8. 95个百分点。没有不起诉案件。有罪判决情况。全省共有罪判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7件255人,有罪判决率为66.93%,同比下降31. 77个百分点。没有无罪判决案件。(1)突出重点抓办案,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棚一草”改造和“三供两治”建设等项目为重点,严肃查办在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9件111人,有力地整顿了工程建设领域经济秩序,保护了全省投资环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数量在全国名列第一。依法查办鹤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财务科长玩忽职守造成500余万元社保基金被非法挪用的渎职犯罪案件;海林市种子管理站和种子公司9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农作物种子流入市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齐齐哈尔、大兴安岭等地区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伊春、七台河、农垦、林区等地林业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致使林业资源遭到严重损害的渎职犯罪案件等。严肃查办责任事故渎职犯罪。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共介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调查13次,立案侦查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32件41人。立案查办鸡西市梨树区穆棱中心幼儿园“3·17”坍塌事故、宝清县广城煤矿“4·24”重大透水事故、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4·26”瓦斯爆炸事故、七台河市桃山区国民煤矿“7·17”瓦斯爆炸事故等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规范了煤矿生产安全监管秩序。开展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截至11月末,全省共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案件5件9人,取得了初步成效。(2)完善机制抓配合,规范办案管理和工作流程。坚持完善工作机制,重新制定并完善《案件交办、督办、催办工作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案件请示制度》等22项案件管理和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管理和工作流程,把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作为破解执法办案难题、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保障。逐步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进一步强化分市院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上级院领办、主导侦查工作方向的纵向一体化,本院检察长统一调配侦监、公诉、监所等部门协同作战的横向一体化,由分市院领导挂帅、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区域一体化,统一使用全系统反渎干警、以各个击破的方式帮助基层院突破案件的攻坚式一体化等方式查办案件。注意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对办案力量的统一调度,对侦查行动的统一指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的优势,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优化组合,最大化地发挥办案力量的整体效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利用一体化机制查办案件比例达到近80%。(3)提高能力抓队伍,强化专业化侦查人才管理和使用,建立完善的全省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人才库,制定完善省级侦查人才管理使用办法,选拔省级侦查人才42名,人选全国反渎系统一级侦查人才库3名。对优秀业务骨干实行重点培养、动态管理、统一使用,充分利用专业技能突破重特大案件,为执法办案提供智力支撑。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以承办8月份中国犯罪学学会“科学发展与渎职侵权犯罪控制”学术研讨会为契机,适时总结办案规律,将实践中的经验体会提炼总结为理论研究的成果,通过高水平、高层次的学术研讨,努力拓宽视野、转变理念、创新举措,研究司法实践中渎职侵权犯罪的新类型、新手段、新特点,并积极探索解决的途径,促进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上档升级。(4)积极预防抓宣传。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2011年2月举办以“法治与责任”为主题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黑龙江巡展,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王宪魁、省纪委书记李延芝、省委秘书长刘国中、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等主要领导,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362个单位的15 950人参观展览,引起了较为强烈的反响,对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认知度、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按照高检院工作部署,于2011年6月举办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全省三级院共设置举报宣传点199个,发放宣传单10.3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6万次,受理举报线索23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刘长征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