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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申诉检察

  2011年,全省三级院控申部门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 049件,其中接待群众来访3 621件,处理群众来信4 428件。全年确定的168起评查案件全部评查完毕。在全国“两会”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4月28日至8月5日,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进京重复访和非正常上访“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省检察院成立化解涉检信访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全省各级院也普遍成立领导机构,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地区涉检信访工作,在时间、人员、精力、财力上予以倾斜和保障,同时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推进了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开展。全省排查出的168起疑难涉检信访积案已化解160件,化解率为95. 24%,其中42件进京访积案已化解40件,化解率为95. 24%。全省各级院以“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通过采取领导包案、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公开听证、心理咨询、公开答复、邀请第三人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处理、司法救助、困难帮扶等措施,统筹解决法律、思想和民生问题。省检察院领导带领公诉、侦监、反贪、渎检等主要业务部门的领导或骨干,采取“专家会诊”的方式深入涉案院,逐案听取汇报,研判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案件的症结所在,与涉案院共同研究案件息诉措施及解决办法,并积极与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涉案院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强化对未结案和结案未息诉的重点信访积案的督导检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管检察长王军和副厅级检察员李郁、控申处负责同志多次到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鹤岗、七台河等地市督导检查涉检信访积案,每到一处,亲自接待上访人、亲自阅卷审查材料,帮助制定息诉措施及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促进了涉检信访积案的息诉。(刘长征 吴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