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管理
2011年,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创新户政管理工作。(1)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起草《黑龙江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和《推进沿乌苏里江四县(市)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户口迁移政策、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舆论导向及组织领导等方面对下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具体要求。(2)进一步加强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开展居民身份证重证号和人口信息“同名同号”清理,全省纠正人口信息登记错误数据43 698条、复查各类卷宗43 846卷、发现违规线索197个,查实纠正各类户口问题25 921个。(3)进一步加强实有人口管控工作。强化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选定大庆市作为全省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的试点单位,着手开展《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从立法角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流动人口在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17个方面享有的权益和待遇,立足服务强化管理创新。(4)进一步推动了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的深入实施。开展互联网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建设,省公安厅统一为全省派出所建立网页,开通“网上警务室”,实现派出所与社区群众网上的主动交流。全省95 010以上的派出所已经开通“网上警务室”,做到“派出所一线牵万家”。根据《公安部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实施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省公安厅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选拔优秀社区(驻村)民警到城乡基层组织任职的通知》,在全省开展选拔优秀社区(驻村)民警到城乡基层组织任职(在城市兼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在农村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了社区(驻村)民警融人社区群众之中,社区群众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张开宇 赵 昕)